关于开展2016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9-03-20 来源: 浏览次数:0
学院各科室:
根据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院工作实际,2016级本科生于2019年春季学期开展学年论文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年论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专业教研室主任和有关专家为成员的学年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年论文工作计划,全面指导学年论文选题、质量评估、材料收集等工作。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定期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学年论文各环节的管理。
(二)指导教师要求
1.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鼓励行业企业人员与我院教师联合指导学生学年论文。
2.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的分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学院公布指导教师及选题(见附件),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公布的选题填写指导教师志愿书,由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学生的学年论文指导教师。
3.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由现任导师担任。
4.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
5.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也将担任该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三)选题要求
1.学年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与专业培养目标,必须在专业理论范畴内,以关注、解决社会问题为切入点,针对当前理论热点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体现科学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一人一题,避免雷同。
3.学年论文选题一般在指导教师公布的选题范围内由指导教师选定或学生自拟题目,由学生自拟题目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应经指导教师同意。
(四)学年论文规范
论文具体规范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学年论文撰写格式规范》(见附件),论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4000字。不得抄袭,总文字复制比低于20%(含)。
(五)教师指导要求
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学年论文的选题、写作给予全过程的指导,定期检查进度和质量,严把学年论文质量关。
(六)优秀学年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定
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后,根据论文质量向学年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优秀学年论文,学年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优秀学年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优秀学年论文名额为学生总数的10%-15%,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为指导教师总数的10%。
二、学年论文主要时间安排
(一)分配指导教师
时间:2019年3月12日-25日
要求: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对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拟定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名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公布的论文选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为学生分配指导教师。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由现任导师担任,不再重新分配。
(二)学生选题
时间:2019年3月26日-4月6日
要求:分配指导教师后,学生主动联系导师,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年论文题目进行审定。导师审定通过后,导师填写论文选题登记表(见附件),并于4月9号之前将论文选题登记表发至学院办公室。
(三)选题审定
时间:2019年4月7日-4月20日
要求:学院办公室汇总论文选题后,组织学年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论文选题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定。
(四)完成论文初稿
时间:2019年4月21日-6月24日
要求:经学年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选题审定后,学生开始撰写学年论文。论文撰写过程中,学生要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指导教师务必认真指导,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年论文初稿。
(五)完成论文定稿
时间:2019年6月25日-9月12日
要求:按要求完成学年论文定稿。
(六)材料归档
时间:2019年9月16日-20日
要求:以导师为单位收齐学生的学年论文电子版并发送至朱凡老师,电子版命名方式:以“导师+2016级学年论文”为文件夹命名,里面以“每个学生姓名+学号”方式命名文件。
(七)优秀学年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时间:2019年9月23日-27日
要求:学年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按比例评选出2016级优秀学年论文和优秀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本科生学年论文选题统计表.xlsx
附件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思政专业学年论文导师双选表.xlsx
附件5: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思政专业选择学年论文导师志愿书.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