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教师授课要求
2014-09-01 来源: 浏览次数:0
思政部教师授课要求
一、准确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和难点。
二、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根据要求,客观介绍并评价本学科各学派的观点,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引导学生吸取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培养学生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在课堂上,无论是讲授教学内容,还是介绍学科动态,都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偏离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借题发挥,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四、教师要合理组织教学,严格要求学生使其遵守教学纪律,密切注意学生的缺课情况和听课情况。
五、随时掌握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的阶段进度与讲授方法。坚持教与学两方面的密切配合,取得最佳教学效果。
六、语言应清晰、简练、生动、表达要准确,使用普通话教学。
七、板书要有计划,讲究艺术性、整体性、美观性。
八、多媒体课件要设计精美、内容精练、布局合理。
九、教师要仪表端庄、整洁大方、教态自然、举止得体。
十、教师要站立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