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关于教研活动的规范要求 
2014-09-04 来源: 浏览次数:0
思政部关于教研活动的规范要求
为了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有序地进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发挥团队协作精神,特制定本部门教研活动的规范要求。
一、教研活动至少每两周进行一次,每位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二、各教研室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要尽量按计划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为充分利用集体智慧上好每一节课,每学期教研活动必须进行至少4次集体备课。每位教师重点准备一章的内容,其他教师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
四、每学期的教研活动应有3项以上的研究专题,2次左右的教学经验交流。
五、每学期的教研活动中至少要有3次以上的听课评课反馈活动。听课记录分析要切合实际,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和做好详细记载。
六、每学期末认真检查总结教研活动的完成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教研室每位成员要认真完成教研活动所安排的各项任务。
八、本制度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