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教师工作规范
2016-03-08 来源: 浏览次数:0
一、教师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师德和良好的教学水平。
三、专职教师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服从教研室主任领导,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教学工作。教研室主任应积极组织支持教师争创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等工作。
四、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五、教师在开课前要根据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进行授课。教师要根据学期授课计划进行教学,把握教学进度。实际教学进度与课程授课计划相差达2个授课单元时,教师要主动向思政部说明原因,并按照相关安排,及时调整教学进度。
六、教师要精心备课,认真钻研教材,根据教学大纲对教材进行补充,删减。认真撰写教案,教案内容充实、完整。教师要提前写出授课教案,教研室主任应随机抽查教师的教案。
七、教师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课,应提前按照学校规定请假。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如确需调课,须经思政部批准并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填写调课申请单。
八、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学生认真考勤,并将其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分标准。凡学生缺课学时数达本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与本门课程的考试。学生上课睡觉或者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或上报思政部协助解决。少数学生干扰教师上课,教师批评教育无效,应立即向辅导员或思政部报告。
九、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组织好每一堂课。教师讲课要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讲课时要做到概念准确,论证严谨,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讲课要用普通话,课堂用语力求做到准确、简炼,生动和富有感染力、声音洪亮。
十、教师要规范地上好每一节课,上课应遵循三个原则:方向性原则(教书育人);科学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上课应把握五个环节:组织教学,承前启后,讲授新课,师生互动,布置作业。教师讲课要注意教学方法,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废止注入式,采用启发式、案列式教学方法,尽可能采用现代教育方法和手段,课堂师生积极互动,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联系实际,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注意因材施教,关心爱护学生。
十一、教师要根据讲授内容、难易程度和教学大纲要求,适当布置作业。
十二、教师要经常主动与辅导员和学生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及时掌握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不断调整教学进度和改进教学方法。
十三、期末考试时,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及学校关于试卷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命题工作,并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题难度、题量适度。试题知识覆盖面要广,题型应多样。
十四、试卷用红笔评阅,公平、公正、不给人情印象分。考试结束一周内,按要求填好学生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表,并按学校要求做好存档工作。成绩不得涂改,改错处必须亲笔签字。